全国服务热线 18681488190

欧盟拟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增加对甲醛释放量的管控

更新时间:2024-07-03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755-23572571
联系手机:18681488190
联系人:李工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2022年5月2日,欧盟委员会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G/TBT/N/EU/888号通报,提议修订(EC) 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对甲醛释放量的管控,该限制旨在减少通过吸入室内空气接触致癌物质甲醛。


甲醛

甲醛在环境温度和大气压条件下是一种高反应性气体。 它在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第 1272/2008 号条例 (EC) 附件 VI 第 3 部分中被归类为 1B 类致癌物、2 类诱变剂、3 类急性毒物、1B 类皮肤腐蚀剂和 1 类皮肤致敏剂。

甲醛是一种产量大、用途广泛的化学品。 它也可在人和动物体内内源性产生,是所有细胞必不可少的代谢中间体。 在欧盟生产或进口的甲醛中,98%被用作以甲醛为基础的树脂、热塑性塑料和其他化学品生产的化学中间体,这些中间体进一步被广泛应用。 甲醛基树脂用于生产各种各样的物品,因此,可能会释放甲醛。 甲醛树脂的主要用途是在人造板的制造中,作为木材颗粒的粘结剂。 这种树脂也用于其他木制产品的生产,如家具和地板,壁纸,泡沫,汽车和飞机零件,纺织和皮革产品。

本次提议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 增加甲醛管控,旨在减少通过吸入室内空气接触致癌物质甲醛。 这一浓度限值应通过减少居住场所以及工人以外的人可能接触甲醛的其他场所,包括道路车辆内部,为公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温馨提醒:本提议修订案将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建议的通过日期为2022年后一个季度,并拟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企业要及时关注法规动态,作好应对,采用环保材料,降低违规风险。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黄埔东环路408-1号101
  • 电话:0755-23572571
  • 经理:李工
  • 手机:18681488190
  • 微信:18681488190
  • QQ:730420956
  • Email:qtl@zhihai-lab.com
产品分类